當幹部的誘惑
  為躲避債務,他失蹤了3年
  為參加村委選舉,半天把錢還清
  □通訊員 孫嵩愉 項杉
  本報記者 王晨輝
  早報訊 “只要不影響我參加村幹部選舉,還錢什麼的都好商量……”面對法官,老孔連連表示願意儘快還錢。
  40出頭的老孔是寧波象山人,在外面躲債躲了3年,法官也找不到他。然而,當他得知村委會即將要舉行換屆選舉,居然回去參選了。
  幾年前,老孔說要出去做生意,向同村的老呂借了錢。沒想到,他借了錢之後一直不還,3年前老呂把他告上了象山法院,法院依法判決老孔還本付息。
  判決生效後,老孔就銷聲匿跡了,就在這個案子進入死衚衕的時候,近日執行法官接到舉報,說老孔回來了
  “我這次回來是來競選村幹部的,你們法院的人怎麼也來了!”看到法官後,老孔稍顯驚訝。
  老孔說,之所以想競選村幹部,一方面想給自己一個發揮才幹的空間,以證明自己的能力,另一方面也想為村民做點事情。
  “為了避債,你躲躲藏藏都有3年了,今天總算是找到你了!”老呂接著老孔要他還錢。
  執行法官對老孔長期避債不還的情節予以了嚴肅批評,並告知其可能承擔的法律後果。“根據《民事訴訟法》相關規定,被執行人未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,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予以罰款、拘留。”
  “還!還!還!”聽到執行法官這麼一說,老孔一下子慌了,他怕受到法律的懲罰,更擔心自己欠錢不還的事情傳出去,會影響競選。
  老孔答應立即籌錢還債,並且一再強調,只要不影響他參加選舉,其他都好商量。果然,當天下午老孔就將所欠的12000元全部還清。
  (原標題:為參加村委選舉,半天把錢還清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wz89wzhbuq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