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片源自網絡(圖文無關)
  圍觀
  央視《經濟半小時》記者經調查瞭解到,河南省商丘市梁園區境內管護的公路只有110公里,在這一百多公里的路上,當地交通部門執法的人員竟高達200人,簡單地說,就是兩個人管一公里。財政無法承擔全部費用,這兩百人就只能是靠路吃路,上路罰款。而罰款的時候,還可以討價還價。(央視網)
  憤怒
  比攔路搶劫更壞
  李岳一號:此路是我開,此樹是我栽,要想從此過,留下買路財。這不就是典型的攔路搶劫嗎!
  咪良黃浦:變相搶錢,拆政府的台。
  3875509980:公路“三亂”(在公路上亂設站卡、亂罰款、亂收費的行為)比攔路搶劫更可怕,危害更大。攔路搶劫抓了判了完了,三亂製造者是個龐大的隊伍,堂而皇之地戴上國徽,所謂“執法”,損害政府信譽,敗壞社會風氣。
  後果
  高物價的罪魁之一
  金利到:中國的物價怎麼會這麼高?一個重要的原因是運費高。
  雨蝶372272945:看起來是罰司機,最後成本全都被加在產品上,最終都是屁民買單!
  何立飛-8:以罰養政,百姓不能安居樂業,外來投資者會望而生畏!
  原因
  以罰補薪結出惡果
  歡迪也有人叫:除了犯事進去的,這些部門沒見有多少下崗的。估計每年還在招人。
  宸希陳露:這麼多人只進不出,發不下工資只有罰款。
  ebzs2013:罰款和工資、獎金掛鉤,必然是這個結果。
  暢想未來2010:國家財政既然養不了這麼多人,就裁員唄,怎能放任他們到馬路上搶劫?
  應對
  有人認命有人胡來
  新雨潤物:地方財政緊張,司機同志你就多做貢獻吧。
  新浪南京網友:沒辦法,我也是深受其害,但願媒體別多事,罰點錢還好,管嚴了罰分那我們飯碗就丟了!
  英之智妞妞:現在開車的人人自危,說不定哪天就被罰款扣分了,理由嘛,你看半天也不懂是啥意思。
  Patrick__T:難怪某些卡車橫行霸道,原來守不守交規一樣罰!
  點評
  公路提款機源自無約束濫權
  馬滌明:向執法部門交了錢,不合法的就“合法”了,這是執法者在拿法律、拿管理賣錢。“管理賣錢”的最高境界當屬“釣魚執法”和“執法養魚”,一些執法部門處罰違法並不是為了杜絕違法,而是純粹的創收目的,而一旦違法現象徹底消失,執法部門便失去了來錢道,因此他們希望違法現象發生,越多越好。比較典型的現象是某些地區的色情服務業,一邊是執法部門不斷地掃黃,另一邊則是,掃黃之後“黃事”又總能“春風吹又生”。其實地球人都知道是怎麼回事。
  罰款創收,以罰養人,交通執法人員與司機明著說,你沒有問題我也要罰你,因為我有罰款任務,這種情況並不是哪一個或幾個地區獨有。若說是誰發明瞭“管理賣錢”,幾百年前的法國學者孟德斯鳩早就給出了答案:“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”。拿管理權力賣錢,是典型的濫用權力。濫權現象太多,根本問題是權力關不進籠子。
  “要飯財政”催生罰款經濟
  王捷:眾所周知,目前某些地方是“要飯財政”、或“吃飯財政”。縣財政困難,就會努力“甩包袱”,把一些事業單位甩給市場,以自收自支的名義向市場“要飯吃”。這些代行行政職能的人員“走向市場”以後怎麼“吃飯”呢?政府給了這些單位一定的執法權——罰款,以此養人。另外,對人事的管控,僅限於公務員編製,對事業編製限制少,於是一些有執法權的事業單位人員不斷膨脹,人越多,“吃飯”負擔越重,於是罰款也越來越離譜。
  其實,由於財政困難和事業單位人員過度膨脹,並“走向市場”罰款,是一個比較普遍的現象,在各地乃至其他部門都不同程度的存在。比如,一些基層交通部門工作人員透露說“養路費在基層光用於‘養人’都不夠,更別說養路了。”又如,據國家審計署通報,湖南挪用932萬社會撫養費發獎金補助(9月19日《京華時報》),說白了,社會撫養費用於養機關人員了。
  如果不嚴格約束權力,嚴控事業單位進人,同時,財政分配體制不改革,不能保證機關單位正常運轉,類似於“兩人管一公里”的罰款現象就會屢禁不止。
  (專題整理 小強 感謝新浪網友)
  ?編輯: 楊日  (原標題:100多公里路200人執法,罰款還可討價還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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